厦门公司下属环宇公司正式通过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发布时间: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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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3月,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认定厦门市2013年第二批(总第七批)复审合格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厦科联[2014]4号)文件,厦门公司下属的厦门环宇卫生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市2013年第二批23家企业之一,正式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确认复审合格。
随着国家政策收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复审难度越来越大,对企业自身研发水平等多方面存在诸多要求,本次复审是在厦门市
2010年44家已通过认定的企业中进行的,通过率仅为52.3%。环宇公司为确保认定通过,及时解读相关文件,明确具体要求,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和近半年时间筹备整理,圆满完成本次复审工作。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均按
15%税率征收(现普通企业所得税率为25%),即从2013年起至2015年,环宇公司预计可减缴800多万元所得税。(厦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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