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与长春海关缉私局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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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2月5日,中检集团吉林公司与长春海关缉私局就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委托检验鉴定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遵照“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原则,在涉案、罚没货物等特殊商品检验鉴定方面加强联系配合,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将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其他领域的合作,以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吉林外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吉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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