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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代理首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11-03-25 浏览次数:0

    近日,浙江公司所代理的台州某化学原料生产企业拿到了该公司第一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凭借这张证书,该公司出口到台湾的总价 2.64万美元的化学原料可获得关税减免。
    这是自 2011年1月1日起可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浙江公司代理的首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于2010年6月签署,主要包括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争端解决等内容,规定持有原产地证书的大陆货物才能在台湾享受关税优惠。近年来,浙江台州等地与台湾经贸往来频繁,企业拿到ECFA原产地证书后,将享受关税优惠,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从而进一步增强两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自开展产地证代理业务以来,浙江公司代理了包括亚太自贸区、中国—新加波、中国—新西兰和中国—秘鲁等多个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和社会知名度。(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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